
扬·利文斯
1607–1674 · 尼德兰共和国 · 荷兰黄金时代, 巴洛克
故事
1620年代末,两位十分年轻的画家在联省共和国的莱顿城并肩作画,有一阵子人们几乎分不出他们。其中一位是伦勃朗,另一位是扬·利文斯,比他小一岁,在当时或许还是两人中更早熟的那个。
利文斯曾是个神童。少年时他被送到阿姆斯特丹学画,回到莱顿后,12岁就已经经营自己的画室。奥兰治亲王的秘书、全国最敏锐的艺术鉴赏家之一康斯坦丁·惠更斯大约在1628年造访这一对青年时,为利文斯的胆识与宏大抱负所倾倒,认为他在某些方面甚至可能胜过伦勃朗。
有几年间,两人共用模特、道具和构思,密切到连同时代的人都分不清他们的画。后来他们的道路分开了。利文斯前往英格兰,进入查理一世的宫廷,随后又去了安特卫普,在那里,安东尼·凡·戴克与鲁本斯流畅的优雅重塑了他的风格,使之更宏大、更具宫廷气派。
晚年他在阿姆斯特丹和海牙做一位炙手可热的肖像画家,承接大型装饰委托。此后很长时间里,他的名声一直被那位昔日与之较量的画室伙伴所掩盖,而他早年若干最出色的作品,数百年来一直挂在伦勃朗的名下。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