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雉鸡、野兔与红腿石鸡
作品信息
故事
1945年在慕尼黑填写的一张登记卡上,“识别标记”一栏写着“希特勒 3383”。这幅画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政府从德国追回的作品之一,并不属于卢浮宫。它的编号以MNR开头,意思是“国家博物馆追回品”,指由国家博物馆代为保管、等待找到合法主人或其继承人的作品。
乌德里在1753年签名并写上年份,当年送展沙龙。一只雉鸡、一只野兔和一只红腿石鸡死后被挂在光秃秃的木板墙上。此后,这幅画辗转于法国的收藏,1764年上过一次拍卖,1923年又在巴黎德鲁奥拍卖行拍卖。1944年,德国画商希尔德布兰特·古尔利特经画商特奥·赫姆森之手,从巴黎一位私人藏家那里买下了它。古尔利特当时在为希特勒计划在奥地利林茨兴建的博物馆采购藏品。这幅画成了林茨收藏的第3383号,德国崩溃之际被存进了阿尔陶塞的盐矿。
1945年7月,美军在慕尼黑中央收集点为它登记,1946年4月18日它被归还法国。它在1933至1945年间的经历至今仍不完整,1950年起由卢浮宫代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