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劳伦斯·阿尔玛-塔德玛
荷兰王国, 英国 · 新庞贝风格
故事
劳伦斯·阿尔玛-塔德玛给自己每一幅完成的画都编上罗马数字的作品号。这个连续编号到他晚年已排到408,从1872年起,他把编号画在签名下方。一幅带编号的完成作,可以和这份记录对照核实。习作通常做不到,因为他的草图不计入编号,而人物和衣褶的小幅油画习作,正是他筹备那些大理石场景的一部分。
“传”是博物馆为这类作品定位的说法。它的意思是,专家根据笔法和来历,认为作品很可能出自阿尔玛-塔德玛本人之手,但作品本身和他自己的记录里都没有证据。这一说法比“追随者”更进一步,后者指以他的风格作画的另一位画家。它也比“仿作”更进一步,后者指照他已知画作复制的作品。
